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锦江在线、锦在线B
股票代码: 600650.SH、900914.SH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市杨新东路24号316至318室
通讯地址: 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6楼
股权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吸收合并方式与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从而承继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未造成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事项已经获得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完成审批程序、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审批程序(如适用)、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其地方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如适用)、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地方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或登记(如适用)、获得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的信息和对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7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8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股份计划...... 8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1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1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15
五、关于权益变动双方的其他情况说明...... 15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
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9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锦江在线、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650.SH、900914.SH
锦江国际、收购人 指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锦江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吸收合并、 锦江国际拟吸收合并锦江资本,承继和承接锦江资
本次合并 指 本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合同及一
切权利与义务并注销其独立法人主体资格
本次权益变动是指锦江国际于本次交易完成后承继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取得锦江资本所持锦江在线 216,347,953 股股份,从
而成为锦江在线控股股东的行为
锦江国际和锦江资本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就本次吸
《吸收合并协议》 指 收合并签署的《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
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
锦江酒店 指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锦江旅游 指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市杨新东路 24 号 316 至 318 室
注册资本 556,6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37069T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一般项目:酒店投资、企业投资管理、酒店管理、国内贸易,自
有办公楼、公寓租赁、泊车、培训及相关项目的咨询;以下限分
支机构经营:酒店经营、餐饮、附设卖品部(含烟、酒零售)、西
经营范围 饼屋、咖啡馆、酒吧、雪茄吧、音乐茶座、水疗按摩、美容美
发、游艺室、健身房、游泳馆、停车场库经营、物业管理、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票务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
划。
经营期限 自 1995 年 6 月 16 日起至无固定期限
控股股东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上海市延安东路 100 号 26 楼
联系电话 021-63264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 姓名 现任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
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1 赵 奇 董事长,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2 郭丽娟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3 陈礼明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4 马名驹 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 中国 中国 否
5 周 维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6 孙 瑜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7 季 岗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8 芮明杰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9 沈立强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江资本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万元)
1 锦江酒店 107,004 主要从事有限服务酒店营运管理、食品及 45.05%
餐饮业务
2 锦江旅游 13,256 主要从事旅行社业务 50.21%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降低管理成本、提升企业运营效益、实现锦江国际整体业务发展的战略布局,根据锦江国际与锦江资本签订的《吸收合并协议》,锦江国际拟吸收合并锦江资本。
本次交易实施前,锦江资本直接持有锦江在线 212,586,460 股股份,占锦江在线总股份的 38.54%,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上海锦江饭店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锦江在线 3,761,493 股股份,占锦江在线总股份的 0.68%。锦江资本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锦江在线 216,347,953 股股份,占锦江在线总股份的 39.22%,系锦江在线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锦江国际将承继锦江资本所直接持有的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