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09-15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与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签订《合流一期污水系统资产委
托运营管理协议书》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合流一期污水系统资产委托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简称“排水
公司”)运营管理,双方签订《合流一期污水系统资产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委
托运营主要内容包括:1、排水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全部达到主要技术指标和考
核要求后,公司按年污水输送总量,以0.0805 元/立方米为单价计算年度运营费
用总额;2、污水输送总量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但不低于城投总公司核定的总
量基数51100 万立方米/年;3、当年实际污水输送总量高于污水输送总量基数时,
超额部分以0.05 元/立方米为单位计算运营费用。
●由于排水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简称
“城投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如果获得董事会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城投总公司
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由于交易双方秉承满足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收益和互
惠互利、诚信交易的原则,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确保了
公司主营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关联交易协议概述
公司拥有上海市合流一期排水、治污系统资产,排水公司是城市排水的专业
公司,拥有城市排水设施、设备运营管理的经验和能力。经友好协商,公司将合
流一期污水系统资产委托排水公司运营管理,双方需签订《合流一期污水系统资
产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由于排水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城投总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
公司于2009 年4 月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予以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
述关联交易议案,3 名独立董事均于会前出具了关联交易事先认可函,并在会上
作了同意的表决,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
股东城投总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1、委托方
名 称: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艾路1540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2.98 亿元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孔庆伟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原水供应、自来水开发,污水治理等
2、受托方
名 称: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谈家桥路154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8.91 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马德荣
经营范围:对本市排水设施规划、开发、运营、维护及管理业务等。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基本内容
1、运营费用:排水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全部达到主要技术指标和考核要
求后,公司按年污水输送总量,以0.0805 元/立方米为单价计算年度运营费用总
额,扣除公司承担并实际支付的动力费后,每年向排水公司支付运营费用。
污水输送总量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但不低于城投总公司核定的总量基数
51100 万立方米/年。
当年实际污水输送总量低于污水输送总量基数时,按年污水输送总量基数计
算;当年实际污水输送总量高于污水输送总量基数时,超额部分以0.05 元/立方3
米为单位计算运营费用。
2、运营费用支付:公司以每月41 万元标准,按月在每月30 日前向排水公
司预付当月的运营费用。运营费用采用年度按污水输送总量结算的方法,当年的
费用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结清。
3、设施、设备管理及大修理费用:公司按前三年大修理费用的平均数水平,
向排水公司支付年度大修理费用400 万元(含税金),由排水公司包干使用。大
修理项目实施按《委托管理资产大修更新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沪原水
[2007]15 号)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排水公司是城市排水的专业公司,拥有城市排水设施、设备运营管理的经验
和能力,公司拥有上海市合流一期排水、治污系统资产的所有权,因此与排水公
司由于污水输送业务形成了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由于交易双方秉承满足合理
的生产经营成本、收益和互惠互利、诚信交易的原则,并能严格执行相关协议,
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健
康稳定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珠林、王蔚松、王振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
司拥有上海市合流一期排水、治污系统资产,排水公司是城市排水的专业公司,
拥有城市排水设施、设备运营管理的经验和能力。经友好协商,公司将合流一期
污水系统资产委托排水公司运营管理,双方签订了《合流一期污水系统资产委托
运营管理协议书》。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由于交易双方秉承满足合理的生产经营成
本、收益和互惠互利、诚信交易的原则,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签
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