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 B 股 编号:临 2023-074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增持情况: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外高桥”)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资管公司”)一致行动人鑫益(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益香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 B 股股份 7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0064%。本次增持后,鑫益香港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 B 股股份。
增持计划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收到外资管公司的函,外资管公司
一致行动人鑫益香港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 B 股股份。增持 B 股股份数不低于 500 万股(含本数),不超
过 1000 万股(含本数)(含本次增持数量)。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 12 个月,以鑫益香港增持股份首日为起始日。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收到外资管公司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人增持上海外
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 股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鑫益香港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增持前,鑫益香
港直接持有公司 6,923,640 股 B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鑫益香港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609,050,756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3.64%。
(三)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本次增持前 12 个月内,鑫益香
港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增持公司股份,亦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首次增持股份的情况
2023年12月28日,鑫益香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
司B股股份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4%,增持金额为44,479.73美元。本次增
持完成前后,鑫益香港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本次增持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实施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种类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鑫益香港 境内上市外 6,923,640 0.61 6,996,640 0.62
资股(B股)
外资管公司 人民币普通 545,359,660 48.03 545,359,660 48.03
股(A股)
上海浦东投资 人民币普通
控股(集团) 股(A股) 56,767,456 5.00 56,767,456 5.00
有限公司
合计 - 609,050,756 53.64 609,123,756 53.65
本次增持后,鑫益香港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 B 股股份。
三、后续增持公司 B 股股份的计划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
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B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增持 B 股股份数不低于 500 万股(含本数),
不超过 1000 万股(含本数)(含本次增持数量)。若发生股份发行等事项时,增持数
量不做调整。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为
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 12 个月,以鑫益香港增持股份
首日为起始日。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鑫益香港自有资金。
(六)鑫益香港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鑫益香港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