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东方路778号上海国信紫金山大酒店3楼春
申轩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6,934,5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0.917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董事王兆彤、周淡念、独立董事王扬因事未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6,607,95599.4263 326,600 0.5737 0 0.0000
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6,607,95599.4263 326,600 0.5737 0 0.0000
3、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6,607,95599.4263 326,600 0.5737 0 0.0000
4、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6,607,95599.4263 326,600 0.5737 0 0.0000
5、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6,620,65599.4486 313,900 0.5514 0 0.0000
6、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6,620,65599.4486 313,900 0.5514 0 0.0000
7、议案名称: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6,620,65599.4486 313,900 0.5514 0 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5%以上56,606,455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1%-5%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 14,200 4.3279313,900 95.6721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万以下普 14,200 19.6403 58,100 80.3597 0 0.0000
通股股东
市值50万以
上普通股股 0 0.0000255,800100.0000 0 0.0000
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
5 公司2018年度14,200 4.3279313,900 95.6721 00.0000
利润分配方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璇、任炳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