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8-004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在上海浦东商城路660
号乐凯大厦2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董
事长刘社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会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含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吴会平因事委托独立董事马志辉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17年度工作报告
三、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聘任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138,676.98元;公司本部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7,620,925.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8,810,817.32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62,092.52 元,扣除 2016年度分红14,609,997.51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0,059,652.46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7年末股份总数
139,143,5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8-004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957,177.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2.46%,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不超过
45万元(含差旅费)。
九、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18-005。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8-004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18-006。
上述一、三、四、五、六、八、十一等七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