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水准的履职能力。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
陈敏 裴端卿
侯欣一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