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8 名,
实际表决 8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发展和短期投资者回报,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4,500,2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52,600,384股后,以3,361,899,81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05,141,967.06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483,879,585.6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二个月内实施完毕。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
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黄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确认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60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业务报酬。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提升资金实际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 1 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计划、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
授权期限:自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的 风险 持 续评 估报 告》 ( 详见 上海 证 券交 易所 网 站
w ww.sse.com.cn )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 )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 2024 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或等值外
币),债务融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3.7%。融资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等。
授权有效期:自本次 2024 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分配方案》
2023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分配方案是根据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据确认,根据分配方案先预发80%绩效奖金,后续20%待年报审计结束后做最终确认和调整补发。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需按不低于年终奖总额80%部分(税前)的30%金额,自行承担增持公司股份费用,在2024年第一季度完成增持。
上述增持已于2024年3月1日完成。
董事刘晓峰先生、黄凯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1)。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六、七、十一、十四、十六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