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 富控 公告编号:临 2021-
039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控互动”)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持有的 6,825,000 股公司股份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林泽豪所有。本次权益变动后,颜静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控文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2,876,590 股。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21)京 02 执恢 58 号之
一《执行裁定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04 月 1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04 月 20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公开拍卖公司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持有的 6,825,000 股公司股权。根据拍卖竞价结果,用户姓名林泽豪通过竞买号 V5862 以最高应价胜出。(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28)。
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在本院淘宝网阿里拍卖司
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依法拍卖本院冻结的被执行人颜静刚持有的*ST 富控
6,825,000 股股票(证券代码:6006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林泽豪以人民币 3,554,460 元的最高价竞得,买受人林泽豪已将全部拍卖款人民币3,554,460 元交至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1、解除对被执行人颜静刚持有的*ST 富控 6,825,000 股股票(证券代码:
6006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的冻结。
2、被执行人颜静刚持有的*ST 富控 6,825,000 股股票(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林泽豪所有。上述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林泽豪时起转移。
3、林泽豪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财产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前,颜静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8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53%;颜静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9,701,5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79%。
本次权益变动后,颜静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34%;颜静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2,876,5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1%。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方出具的关于上述股权已变更过户的通知。
3、本次拍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