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事五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达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及《股权转让协议》文本。
董事会认为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有较好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正在开发的中山公寓项目成熟,盈利前景良好。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公司向房地产行业迈进的发展规划,整合公司各种资源,经与上海中山建设实业发展总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出资2195万元,向上海中山建设实业发展总公司溢价收购其所持有的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20%的股权。此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90%的股权。本公司与上海中山建设实业发展总公司无关联关系。有关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详细情况见2001年5月25日、6月8日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之相关公告。
此次收购股权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权限之内。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