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已公别于2000年4月18日和5月9日刊登了《配股说明书》与《配股提示性公告》;配股缴款工作亦于2000年5月10日开始,为使投资者了解本次配股情况,再次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和配股价格
以现有总股本188908537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每股人民币6.88元。
二、民除权基准日
1、股票登记日:2000年5月9日
2、除权基准日:2000年5月10日
三、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00年5月10日至2000年5月23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
四、配股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含转配股股东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缴款期内,到其指定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营业柜台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2)国有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在认购缴款期内,到本公司财务部(南京西路2-68号新世界城13楼)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五、配股缴款办法
1、可流通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本次配股部分时,请填写“新世界配股”,委托代码为“700628”,每股价格人民币6.88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0.3)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
2、转配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新世界转配”,委托代码为“701628”,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票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0.3)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
3、国有股股东用现金认购的100119600股,届时在本公司财务部缴款。
4、法人股股东凭介绍信、股东帐户卡、原始收据,按股票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的比例(0.3)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六、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
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由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的承销团包销,其余代销,逾期未认购部分视作自动放弃。
七、获配股票的交易
1、配股起始交易日: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本次流通股配股部分的上市交易,于配股结束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时一并公告。
2、在国务院作出新的规定以前,国有股、法人股的本次配股部分暂不上市流通。
3、本次转配股部分,将按中国证监会现行规定,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同其存量一起上市流通。
投资者若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2000年4月18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刊登的《配股说明书》。
再次公告,希各周知。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5月15日 谨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