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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00-05-23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0年4月18日刊登《配股说明书》,并于5月9日、5月16日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配股缴款工作亦于2000年5月10日开始,为使投资者了解本次配股情况,特就有关事宜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
    以现有总股本188908537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
    二、配股价格
    每股人民币6.88元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基准日
    1、股权登记日:2000年5月9日
    2、除权基准日:2000年5月10日
    四、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00年5月10日至2000年5月23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
    五、配股缴款地点
    ⑴社会公众股股东(含转配股股东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缴款期内,到其指定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营业柜台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⑵国有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在认购缴款期内,到本公司财务部(南京西路2-68号新世界城13楼)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六、配股缴款办法
    1、可流通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部分时,请填写“新世界配股”,委托代码为“700628”,每股价格人民币6.88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0.3)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
    2、转配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新世界转配”,委托代码为“701628”,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0.3)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
    3、国家股股东用现金认购的10119600股,届时在本公司财务部缴款。
    4、法人股股东凭介绍信、股东帐户卡、原始收据,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0.3)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七、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团包销,其余代销,逾期未被认购部分视作自动放弃。
    八、获配股票的交易
    1、配股起始交易日: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本次流通股配部部分的上市交易,于配股结束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时一并公告。
    2、在国务院作出新的规定以前,国有股、法人股的本次配股部分暂不上市流通。
    3、本次转配股的配股部分,将按中国证监会现行规定,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同其存量一起上市流通。
    投资者若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2000年4月18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刊登的《配股说明书》。
    第三次公告,敬请尚未配股的新世界股东抓紧配售。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5月22日谨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