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于1997年11月7日召开,会议就公司今年增资 配股通过如下决议:
为实现"现代商城、远东一流"的跨世纪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广泛 筹集资金,全力以赴开拓主营业务,特提出1997年度配股预案。
公司拟按1996年度末总股本143112528股,以10:3的比例,即按现股 本171735034股摊薄计算,以10:2.5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42933758股, 每股配股价暂定为人民币5-7元。
在征得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同意后,社会公众股股东还可自愿最多 按10:2.25的比例,受让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转让的配股权,转让费每股 人民币0.30元。
本次国家股应配股数为19704384股,转让9584784股,承诺用现金实 配10119600股,占国家股应配股数的51.36%。
本次配股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配股募集资金主要用
于追加新世界城项目投资,开发新楼层,扩大再就业工程;用于开发新世
界品牌系列产品,向市内外再开拓30家经销网点和增加新世界城的流动 资金,以进一步实现规模扩张与业绩增长,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再创新的 辉煌。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