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送配股公告
根据1993年4月28日本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增资扩股决议,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3[45]号文批准,本公司向老股东定向送红股150万股,和配股135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送配股后,公司的股本额增为3000万元,计3000万股。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及本次送配股的细则。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告内容的准确性负全部责任。
本公告已分别送达下列单位:1.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2.上海证券交易所。
下列简称适用于本公告:1.本公司:指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承销商:指上海万国证券公司;3.股票:指本公司老股东持有的股票及本次送股、配股的股票;4.元:指人民币单位
一、本公司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1.公司全称: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2-22号
邮编:200003 (临时办公地址:连云港32号 邮编:200020)电话及电传:3278336(临时办公地 电话:3270413)
3.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侯鹤良
二、本公司的资本构成和经营范围
1.资本构成:本公司原股本金为1500万元。本次增发1500万股股票,公司老股东按原持有股票面额以1:0.9比例获得增股权,配售价格每股5.80元,同时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截止1992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留存收益状况,决定向公司所有股东以1:0.1的比例派送红股;1992年红利不再发放,送配股后,本公司股本金总额为3000万元。
2.本公司经营范围:
(1)日用百货(2)房地产业(3)进出口贸易(4)酒店业(5)出租汽车等。
三、本公司经营业绩和1992年资产负债情况
1.近两年经济效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1991年 1992年
销售收入 7722 15300.08
利润总额 276 833.23
税后利润 184.92 726.12
2.1992年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值(股东权益)
8257 1446 6811
以上经济效益情况,均由上海社会科学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王永康、朱汉明、曾锦漪进行了查帐验证,并出具报告。
四、本公司增资配股的资金投向及效益预测
1.资金投向:主要用于新世界本部拆落地重建,开设新的经营网点和投资房地产业等多种经营项目。
2.效益预测:根据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曾锦漪、朱汉明对本公司今后三年预测的鉴证报告,1993--1995年度各项主要效益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销售收入 25000 30000 66000
实现利润 1128 1359 2787.5
税后利润 958.8 1155.15 2369.38
五、承销机构、地址和承销方式
1.承销机构: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金生
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728号
2.承销方式:本公司委托承销机构采用代销方式配售股票。配售期截止后,如有未被认购的股票将由承销机构退回本公司。
六、增资配股总额、配股价及送配时间
1.本次增资配股股票总额为人民币1350万元,计1350万股。
2.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5.80元。
3.公司老股东是指截止到股权登记日(1993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股东。
4.对老股东派送的红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于除权日前一天自动存入泊帐户。
5.1993年7月19日为本次送配股的除权基准日及派送红股的上市交易日。
6.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报黄浦区国资局、黄浦区财贸办批准,本公司决定兼并原代管的丽华公司、中联百货公司、中艺绣品公司、人民广场超级市场等四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为解决被兼并企业的内部职工持股问题,经黄浦区国资局同意,报市证管办批准,国家股从本次配股额中有偿定向转让160万股给上述四家企业的职工视同内部职工股,每股股权3.20元,加上配股价5.80元,每股共计9.00元。
7.配售交款日期为1939年7月19日--1993年7月26日。
8.配售股票结束的上市交易日为1993年8月1日。
如在规定的配股期间,新老股东未予办理配售事宜,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
9.公司社会个人股股东在认购配股时需带好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证券柜台办理委托,完成配股交款手续。
10.公司社会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配股交款及有偿定向转让的160万股的交款办法另行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