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编号:临 2022-006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 2,800 万元人民币与
北京华济堂国际医药研究院、北京中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上科科技投
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复华龙章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将持有
复华龙章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8%的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2022 年 3 月 9 日,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钱卫先生、陈敏先生已回避表决,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北京华济堂国际医药研究院(以下简称“华济堂”)、北京中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发展”)、上海上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科科技”)共同出资人民币 1 亿元在上海市奉贤区投资设立复华龙章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登记名为准,以下简称“复华龙章”或“标的公司”),公司拟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出资人民币 2,800 万元,占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28%;华济堂拟出资
人民币 3,000 万元,占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30%;中金发展拟出资人民币 2,000 万
元,占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20%;上科科技拟出资人民币 2,200 万元,占标的公司
股权比例 22%。
上科科技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10.11%,因此,上科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其他交易方的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科科技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10.11%,因此,上科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上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132289870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章勇
注册资本:5,4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 年 09 月 16 日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55 号 B 座 713 室
经营范围:在计算机信息、机电一体化、船舶动力、能源自动化、环保、工程材料、资产经营、投资咨询专业技术领域内的四技服务,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章训,身份证号码:33071919501208****。
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238,441 238,408
负债总额 248,221 248,304
所有者权益 -9,780 -9,896
营业收入 4,658 25
净利润 3,986 -117
(三)其他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北京华济堂国际医药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330310706D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纪高峰
注册资本:56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31 日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水源路 32 号(华源仁济商务会馆)212 室
经营范围: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及棋牌娱乐);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健康管理、健康咨询(不含诊疗活动);会议服务;技术推广;企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化妆品、卫生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日用杂货、小饰品、眼镜、服装、五金、机械设备、工艺品(不含文物)。(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纪高峰
华济堂 2021 年资产总额 12.7 万元、负债总额 15.7 万元、所有者权益-3 万
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华济堂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2、北京中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5UUM7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吕龙彪
注册资本:3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5 月 30 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园二区京电底商综合楼 1(3 层 015)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策划;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广告;摄影扩印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吕龙彪
中金发展尚未开展业务,2021 年资产总额 4.5 万元、负债总额 6.9 万元、
所有者权益-2.4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中金发展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对外投资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2、交易标的情况
公司名称:复华龙章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登记名为准)
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00 28
北京华济堂国际医药研究院 3,000 30
北京中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00 20
上海上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200 22
合计 10,000 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四、拟签订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式
1、复旦复华、华济堂、中金发展、上科科技共同建立和经营复华龙章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股权结构:复华龙章计划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亿元,其中公司出资 2,800
万元,占股比 28%;华济堂出资 3,000 万元,占股比 30%;中金发展出资 2,000
万元,占股比 20%;上科科技出资 2,200 万元,占股比 22%。
(二)组织架构
1、复华龙章设股东会,股东会是新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新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重大投资、重要资产的抵押及转让、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有效。
2、复华龙章成立取得公司营业执照 6 个月内为筹备期,筹备期内由华济堂指定人员担任复华龙章法定代表人;设执行董事 1 名,由中金发展指定人员担任;设代理总经理 1 名,由华济堂指定人员担任,复旦复华委派财务负责人,其他高管市场化聘用。6 个月筹备期满后,四方同意改选华济堂法定代表人纪高峰先生
担任复华龙章法定代表人并设立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所有股东负责,董事
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四方各享有 1 名董事席位,公司管理层推选 1 名董事席位。
董事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复华龙章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上科科技指定人员担任。
(三)违约责任
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
(四)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提交至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解决。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复华龙章是公司基于整体发展布局、立足于长远发展战略的举措,有利于拓展公司产业的深度与宽度,促进公司产业经营的良性发展和产业整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
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钱卫先生、陈敏先生已回避表决,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事前征求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