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的配股方案已经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沪证司[1999]033号文初审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86号文核准。《配股说明书》已刊登于1999年9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比例: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37403.2001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1.87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以1998年末总股本23377.0001万股为基数,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3股);
2、配股数量:本次实际配售总数为36,154,786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9,118,560股,向法人股股东配售502,274股,向转配股股东配售9,333,963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7,199,989股;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5.70元;
4、股权登记日:1999年9月23日;
5、除权基准日:1999年9月24日;
6、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9年9月24日至1999年10月11日止(期内证券商营业日,若遇国定假日而使按上述缴款起止日期确定的配股缴款期不足十个交易日,则配股缴款截止日将顺延,具体事宜另行公告),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7、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及转配股股东在上述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的证券营业部办理缴款手续。法人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缴款手续。(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47层;电话:021-52340808-610、612;传真:021-52340280)
8、缴款办法:可流通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本次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填写“上海金陵配股”,交易代码为:“700621”,每股价格5.7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0.1875)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转配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上海金陵转配”,交易代码为“701621”,每股价格5.70元,认购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转配股配售比例(0.1875)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法人股股东凭介绍信、原始收据按现有股数的18.75%同比例配股,到上述地点交款。
9、获配股票的交易:本次获配的社会公众股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
1999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1999年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