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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10 沪市 中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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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毅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6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17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和 3 月 2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询问公司控股股东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 4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融 4 号资管计划”)及其管理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相关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和 3 月 2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8.39 万元,与上年同期-11,977.94 万元相比,实现减亏;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36.6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22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兴融 4 号资管计划及其管理人信达证券,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披露的《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等公告涉及的股份发行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生产产能保持稳定,近期无新建计划。公司产品结构、主营业务、营业模式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热点概念炒作风险,审慎判断、理性决策。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管理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和 3 月 2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截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根
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公司市净率为 144.87,公司所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市净率为 1.97,公司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收购赤峰瑞阳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商誉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 2023 年发生商誉减值损失 4,998.67 万元,2024 年未发生商誉减值损失。如果未来赤峰瑞阳所处行业经营情况的不利情况未得到扭转,或者赤峰瑞阳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没有达到预期,则可能存在继续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

  (三)长期无法分红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为
-2,097,810,331.51 元。公司实现的利润将优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直至公司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因此,未能完成弥补亏损前,公司存在长期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披露的《2024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公告涉及的股份发行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