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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05 沪市 汇通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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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05:关于周家嘴路515号地块拆迁事项进展暨签署《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4

600605:关于周家嘴路515号地块拆迁事项进展暨签署《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47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周家嘴路 515 号地块拆迁事项进展暨

  签署《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简要内容:2021 年 10 月,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分公司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挤出机械厂)与上海市虹口区土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虹口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了《收购周家嘴路 515号(长江医院)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补偿总金额为 33,312.00 万元,其中补偿款为 28,434.00 万元,奖励费等金额为 4,878.00 万元,按合同约定分
期支付, 预计影响公司 2022 年净利润约 3,658.50 万元,详见公司临 2021-042
号《关于签署<收购周家嘴路 515 号(长江医院)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的公告》。

  近日,虹口区房屋征收范围调整,上述周家嘴路 515 号地块被纳入征收范围,拆迁类型由土地收购变更为房屋征收,具体为由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虹口区房管局”)进行房屋征收,并与公司分公司挤出机械厂签署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总金额仍为 33,312.00万元,其中补偿款为 28,434.00 万元,奖励费等金额为 4,878.00 万元,并约定在2021年12月30日前付清补偿总款, 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净利润约3,658.50万元,相关补偿款及奖励费金额与此前土地收购方案一致,具体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拆迁事项背景及进展

  2021 年 10 月,公司及分公司挤出机械厂与虹口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了《收购
周家嘴路 515 号(长江医院)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上述周家嘴路
515 号土地收购原定补偿总金额为 33,312.00 万元, 其中补偿款为 28,434.00 万
元,奖励费等金额为 4,878.00 万元,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 预计影响公司 2022年净利润约 3,658.50 万元。

  近日,虹口区房屋征收范围调整,上述周家嘴路 515 号地块被纳入征收范围,拆迁类型由土地收购变更为房屋征收,具体为由虹口区房管局进行房屋征收,公司分公司挤出机械厂已与虹口区房管局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虹口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口第二房征所”)签署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总金额仍为 33,312.00 万元,其中补偿
款为 28,434.00 万元,奖励费等金额为 4,878.00 万元,并约定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付清补偿总款, 预计影响公司 2021 年净利润约 3,658.50 万元,相关补
偿款及奖励费金额与此前土地收购方案一致,具体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原《收购周家嘴路 515 号(长江医院)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同步作废。
  二、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征收房屋坐落于上海市虹口区周家嘴路 515 号,房屋性质为私房,房屋用途为非居。

  三、征收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应当在协议生效后 15 日内搬离原址,并负责共同居住人/房屋使用人按期搬迁,共同居住人/房屋使用人未搬迁的,公司承担未按期搬迁的相关责任。

  2、本次征收补偿的总金额为 33,312.00 万元,其中补偿款 28,434.00 万元,
奖励费 4,878.00 万元。虹口区房管局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付清补偿总款
33,312.00 万元。

  3、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征收房屋所属地块适用征询制,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 85%,协议生效。

  四、其他安排

  1、公司如未按期搬迁,经虹口区房管局书面通知催告仍不履行搬迁义务的,虹口区房管局有权解除协议,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

  2、房屋交付前发生的水、电、通讯等费用均由公司承担,公司应在房屋交付前自行向有关部门缴清水、电、通讯等费用。若有自装的水表、电表由公司自
行拆除并交有关单位注销。公司应将最后一个月的上述付款凭证出示给虹口区房管局。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偿款在扣除支付给房屋使用人的搬迁补偿款、相关税费和成本等之后将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奖励费将计入营业外收入,预计影响公司 2021 年净利润约 3,658.50 万元(原预计影响公司 2022 年净利润约 3,658.50 万元),具体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2、本次拆迁类型变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相关补偿款及奖励费金额与此前土地收购方案一致,款项支付条款较此前约定整体有所提前,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优化公司资产状况、提高公司经营能力。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土地征收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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