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送配股方案公告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6月17日召开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了一九九三年度公司送配股方案,并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94)第72号」文批准,决定向全体股东送、配股,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
本公告已分别送达下列单位:
1、公司: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
2、上海证券交易所。
下列简称适用于本公告:
1、公司:指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2、股票:指公司已发行上市及本次送、配股的股票;
3、元:指人民币单位。
一、公司全称、地址及法人代表:
1、公司全称: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2号;
3、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曹光骝。
二、送、配股方案:
1、以1:0.3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以九三年末4000万股本金计,共计送股1200万元,其中6809614.43元由股东分配利润开支,不足部分5190385.57元由资本公积金划转;
2、以1:0.3比例配股,配股价每股4.30元。
三、承销机构及承销方式:
1、承销机构: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法人代表:汤仁荣,公司电话:3252151,公司地址:上海市北海宁路30号。
2、承销方式:公司委托承销机构采用包销的方式,定向向老股东增资配股,配股期结束后,如有未被认购部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送、配股方法:
1、送配股对象:凡是在股权登记日(1994年7月1日)在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送配股;
2、送股方案:凡是在1994年7月1日登记在册的股东,由上海证券交所自动存入股东帐户,1994年7月4日为除权日和送股上市交易日;
3、配股方法:配股缴款时间,从1994年7月4日-7月15日,在此期间,享有配股权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会员公司办理手续,缴款认购,逾期不办理者,其配股权自动放弃;
4、配售股票的上市交易日为1994年7月18日,公司股票在配股交款期间,采用除权交易方式照常上市交易。
五、增资投向及经济效益预测:
1、公司主建的位于新闸路昌化路口的兴昌大楼计划投资2622万元;
2、钱家宅基地计划投资600万元;
3、莘庄地区开发土地80亩,建造多层住宅小区,预计投资2000万元;
4、南浦大厦预计今年投资1800万元;
5、杭州敬业大厦预计投入资金1500万元。
以上项目合计投资8522万元。
1994年度利润总额预计达到2500万元,税后利润2125万元,每股税后利润以加权法计0.409元。
六、送配股后股本情况
原股本 送股 配股 送配股后总股本
4000万股 1200万股 1200万股 6400万股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