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送配股公告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股票发行、证券交易等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增资配股决议,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本公司向老股东定向送股600万股和配股1400万股(面值1元)。送配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计4000万股。现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及本次送配股的细则,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告所载内容的准确性负全部责任。
本公告已分别送达下列单位:
1.上海市证券管理委员会
2.上海证券交易所
下列简称适用于本公告:
1.本公司:指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2.承销机构:指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3.股票:指本公司老股东持有的股票及本次送股、配股的股票。
4.元:指人民币单位。
一、本公司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1.公司全称: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2号 邮编:200002 电话:3291377
3.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333号 邮编:200040
电话:4733170
4.法定代表人:曹光骝 总经理
二、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创办于一九八八年八月,是上海市首批股份制试点企业之一,公司于创立之时定向招股697万元,一九九一年八月至十一月向社会的法人和个人分开发行股票1303万元。本次送配股后,本公司的股本金总额将达4000万元。
三、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范围
1.近两年的资产负债情况(单位:万元)
年 份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值(股东权益)
1991年 10054.22 2451.72 7602.50
1992年 15815.90 7713.73 8102.17
2.近两年经济效益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1991年 1992年
销售收入 1813.61 1184.6
利润总额 406.42 940.2
税后利润额 406.42 799.17
在以上二表中,1991年财务情况由上海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安国先生查帐鉴证,并出具报告,1992年财务情况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潘华恭先生查帐签证,并出具报告。
3.本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系统房、私房代理经租,经营建筑材料、建筑工程管理、室内外装饰,与商品房有关的绿化、生活及办公设施的配套服务。
四、本公司发行增资股票的目的、资金投向和效益预测
1.目的:扩大房产的开发经营业务,积极参与市场的竞争,立啼上海、开发浦东,参与沿海城市开发,立足国内、争取跻身国际市场,公司针投资兴办中外合资企业和第三产业。
2.资金投向
本次增资扩股所得的资金将主要投资商品房开发以及土地开发,组建沪港合资的联兴房地产咨询服务公司,组建中外合资的建材装潢公司,落实宁波、杭州等开发投资建设年内做好南浦大厦、兴业综合楼,外销房兴业花苑以及桃浦、莘北多层住宅等工程的开工投资,同时还将开拓多种经营。
3.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经济效益预测(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销售收入 3000 3800 4800
利润总额 1380 1600 2000
税后利润 1173 1360 1700
五、承销机构、地址及承销方式
1.承销机构: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威海路681号
法定代表人:阚治东
2.承销方式:本公司委托承销机构采用代销方式定向向老股东发行增资股票,发行期满后,如有未销售部分股票将由承销机构返回本公司。
六、增资送配股方案
1.送配股比例:股东按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票可获得十送三和十配七的送配股权,即十股老股东经送配股后为二十股。
2.发行价格:每股面值一元,溢价发行价每股人民币4.75元。
七、增资股票发售办法
1.老股东是指截止到股权登记日(1993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股东。
2.1993年4月5日为本次送配股的除权基准日及派送红股的挂牌交易日。
3.配股交款日期为1993年4月5日--1993年4月15日,交款办法由承销机构另行公告。
4.如在规定的配股期间,老股东未予办理配股事宜,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
5.老股东在派配股时需带好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
6.配售股票的挂牌交易日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公告。
7.本公司股票在发行期间,采用除权交易方式照常上市交易。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本公司董事会。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