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1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5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受让广西南宁万泰啤酒有限公司(“南宁万泰”)30%股权的议案。
由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青岛啤酒华南投资有限公司以南宁万泰2001年9月30日的净资产值42,927万元为基础,初步商定,以9,600万元人民币受让泰联酿造(开曼群岛)有限公司在南宁万泰30%的股权。股权转让后,南宁万泰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名称亦将变更为“青岛啤酒(南宁)有限公司”,由本公司负责该公司的经营管理权。
南宁万泰位于广西南宁市,年啤酒生产能力为25万吨,总资产80,199万元。
2、关于受让青岛啤酒(珠海)有限公司(“珠海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
珠海公司为本公司于1999年9月与珠海市皇妹企业集团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本公司以支付现金1,000万元人民币为代价购买皇妹企业集团公司的1,000万股股权,珠海公司截至2001年9月止净资产值为8,529万元。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占珠海公司的股权比例由60%增至76.67%。
3、关于收购富利运(随州)啤酒有限公司(“随州公司”)90%股权的议案。
随州公司为香港富利运投资有限公司在湖北省随州市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年啤酒生产能力为4万吨。经双方磋商同意,本公司拟以随州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2,419.8万元人民币为基础,以支付现金人民币5,097,938.87元和转让本公司帐面余额为22,902,061.13元人民币的债权(主要为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为代价取得随州公司90%的股权。
4、关于收购富利运(天门)啤酒有限公司(“天门公司”)90%股权的议案。
天门公司为香港富利运投资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天门市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年啤酒生产能力为3万吨。经双方磋商同意,本公司拟以天门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2,864万元人民币为基础,以支付现金人民币3,893,405.04元和转让本公司帐面余额为27,106,594.96元人民币的债权(主要为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为代价取得天门公司90%的股权。
5、关于组建深圳市青岛啤酒华南投资有限公司(“华南投资公司”)及对华南事业部下属子公司进行整合的议案。
由本公司出资设立华南投资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之后,将由华南投资公司受让本公司目前在华南的7家子公司中的股权,以便于对其进行整合。
6、关于青岛啤酒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公司”)搬迁出售原厂址土地的议案。
上海公司为本公司于1999年收购原上海啤酒有限公司清算资产后设立。近期因上海市城区市政改造,现厂址将建设公共绿地,工厂需进行搬迁。按上海公司和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动迁补偿协议规定,上海公司动迁面积16,154平方米,共可获动迁补偿费人民币4,119.1万元。之后上海公司将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部分设备将迁往邻近的其它子公司,预计搬迁将于2001年12月31日前完成。
7、关于对《董事会议事制度》进行修订的议案。
8、关于《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