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 中孚 公告编号:临 2021-01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 业绩预告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预计 2020 年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约 80 亿-8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 13 亿-15 亿元。
(三) 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 2020 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 81.8 亿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约 17.83 亿元。
二、上年度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36.0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094.23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5 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2020 年 12 月 11 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
受理债权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公司重整工作债权申报与审核工作的进展(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为保持财务谨慎性原则,管理人、公司财务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重整过程中涉及的对外担保损失、债务逾期计提违约金等事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需计提减值损失影响
原公告内容:
“2、坏账及对外担保损失:……公司 2020 年需计提坏帐准备及对外担保损失约 6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5.7 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约减少 5.2 亿元。”
现更正为:
“2、坏账及对外担保损失:……公司 2020 年需计提坏帐准备及对外担保损失约 7.32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6.97 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约减少 6.26 亿元。”
(二)需计提逾期债务违约金影响
原公告内容:
“……本期因债务逾期需计提违约金约 6.2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5 亿元,影
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约减少 3.4 亿元。”
现更正为:
“……随着公司重整工作进行,债权申报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目前债权人申报债权情况初步测算,本期因债务逾期需计提违约金约 9.23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7.96 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约减少 6.15 亿元。”
四、风险提示
(一)2020 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因公司及 5 家子公司目前尚处于重整阶段,可能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关于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说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法院作出(2020)豫 01 破申 112 号《民事裁定书》及
(2020)豫 01 破申 112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郑州市丰华碳素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第十三章 退市与风险警示”“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第 13.4.1 条第(七)项相关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重整完成的预计时间
国家法律规定重整时间为 6 个月,到期后可延长 3 个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
正常,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管理人的工作,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力争提早完成。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坚持谨慎性原则,保障业绩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