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 中孚 公告编号:临 2020-07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2 月 11 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0)豫 01 破申 112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豫 01 破申 112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郑州市丰华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碳素”)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第 13.2.11 条的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
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起复牌交易。公司
股票将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中孚”改
为“*ST 中孚”,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