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 中孚 公告编号:临 2020-03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鉴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股票被实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块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T中孚”变更为“ST中孚”,公司股票代码“600595”不变,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是否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中孚实业”变更为“*ST中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兴华审字(2020)第 02000067 号),公司 2019 年共实现营业收入 551,907.18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36.05 万元。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网站。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及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在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申请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四、公司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本公司 2019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其为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原文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所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中孚实业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年亏损,2019年度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8,094.23 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61,885.87
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982,653.87 万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部
分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部分资产被诉讼保全,营运资金短缺,偿债能力薄弱,公司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三、(二)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鉴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全部冻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 条规定,公司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股票被实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块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T 中孚”变更为“ST 中孚”,公司股票代码“600595”不变,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