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 2021-059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11 名董事,实到 11 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深化国企改革,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公司特制定《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玉全、崔洪涛、赵小利、周娟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特制定《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玉全、崔洪涛、赵小利、周娟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顺利地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回购数量及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进行分配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在出现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禁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
(11)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办理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包括但不限于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
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玉全、崔洪涛、赵小利、周娟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