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倡导公司与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责、权、利相一致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核心骨干等。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考核
(1)授予时考核条件: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19,504.52 万元;2020 年基本每股收益不得低于 0.58 元/股,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50 分位水平。
(2)解除限售时考核条件:
本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2-2024 年的 3 个会计年度中,
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本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022 年基本每股收益不得低于 0.96 元/股,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
首次及预留 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的第一个 (2)以 2020 年为基础,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解除限售期 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得低于 85%,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1)2023 年基本每股收益不得低于 1.10 元/股,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
首次及预留 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的第二个 (2)以 2020 年为基础,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解除限售期 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得低于 110%,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1)2024 年基本每股收益不得低于 1.22 元/股,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
首次及预留 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的第三个 (2)以 2020 年为基础,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解除限售期 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得低于 130%,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注:上表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若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计算发行每股收益时不考虑因发行证券带来的股本增加。
若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以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和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但相应调整和修改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各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具体如下:
考核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 1.0 0.8 0
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原因其当期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的,公司将按本计划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限制性股票各解除限售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束后及时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九、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