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 2021-060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牟乐海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深化国企改革,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
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倡导公司与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制定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况属实,不存
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