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编号:临2007-2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同意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93号文),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
二、同意豁免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因国有股行政划转而控制31,319.58万股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1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将协助有关各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