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公司相关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子公司之间拟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顶科拟以铜陵顶讯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将铜陵顶讯 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恒丰特导,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以第三方评估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