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证券代码:600577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19年修订版)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
2、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召开了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3、根据《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3,220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兴业信托·精达股份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进行管理。信托计划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全部的劣后级份额,认购金额不超过3,220万元,同时募集不超过3,220万元的优先级资金,组成规模不超过6,440万元的信托计划。
4、截至 2018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兴证资管鑫
众-精达股份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 16,456,664 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3.8255 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62,955,695.05 元,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0.856%。
5、根据《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
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即 2017 年 12 月 15 日起算),将于 2019 年 12 月 14 日到期
届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即 2018 年 2 月 13 日起算),已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到期。
6、经与参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优先级份额持有人协商,同时鉴于资
管新规的要求及市场融资等环境发生变化,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持有人合法自筹资金,受让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全部份额。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信托计划的结构将发生改变。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转让事项生效后,员工持股计划将同时成为信托计划的优先级份额持有人及劣后级份额持有人。信托计划将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变更为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仅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变更后信托计划的全部资产仍然委托兴证资管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精达股份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各自持有的份额比例保持不变。
7、由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至 2019 年 12 月 14 日,鉴于资管新规
的要求及市场融资等环境发生变化,同时为了维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进行变更,存续期在原定
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两年,即存续期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变更后的员工
持股计划,不再设立锁定期。
8、根据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权限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本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 ...... 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特别提示......3
目录...... 5
释义...... 7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9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10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12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12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12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终止、延长和变更...... 13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3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延长...... 13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14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6
(一)持有人会议 ...... 16
(二)管理委员会 ...... 17
(三)持有人 ...... 20
(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20
(五)资产管理机构 ...... 21
八、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22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22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兴证资管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公司股票
所对应的权益; ...... 22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22
3、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2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22
(三)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办法...... 22
(四)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处置办法...... 23
九、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 24
十、其他重要事项 ...... 25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
精达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
指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指《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2019年修订版)》
本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 指《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草案 (2019年修订版)》
持有人会议 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指精达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铜陵
高级管理人员
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该定向计划、该定向资产管 指兴证资管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设立的受托管理本员工持股计
理计划、本定向计划 划全部委托资产的兴证资管鑫众—精达股份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指本定向计划成立之后购买和持有的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
标的股票
公司(精达股份,600577.SH)股票
指兴证资管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即具有资产管理资
委托人 质的信托公司代表其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设立的结构化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定向计划管理人、兴证资管 指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合同 指兴证资管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精达股份1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信托计划 指兴业信托·精达股份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指兴业信托·精达股份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相关合同文
信托合同
件
认购资金 指持有人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缴纳的资金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合同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披露指引》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 指《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 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 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三)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 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