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 代 码:6005 77 证券 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 编号:2021-088
债券 代 码:1100 74 债券 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
漏, 并 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或“精达股份”)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97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87.00
万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00 元/张。截至 2020 年
8 月 25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87.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787,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253,113.2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6,746,886.7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65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8月18日和8月19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城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三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中国建设银行机构调整原因,2021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除签署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外,其他内容不变。此次重新签订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综上所述,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 11510078801100001153 3,968,713.9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 1308020029200194471 55,726,437.9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 34050166860800000884 1,596.44
合 计 59,696,748.28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049.60万元。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921.4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9,128.20万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8.74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35.84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37,969.6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969.6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2,00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3个项目为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型升级项目、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精达股份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迅现有场地内变更为经开区西湖三路以北、天门山大道以东、黄山大道以西地块。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事项已经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其他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附件 1*注
1。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20,921.4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30Z2330 号《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并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促进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除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外,已到期的现金管理均已按期赎
回,前次募集资金闲置资金使用未超出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及额度。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0 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2,000.00 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升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详见附加 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
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7,674.69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0,049.6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2021 年 1-6 月:149.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2020 年:39,900.3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