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出售云印技术(深圳)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在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前,就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出售云印技术(深圳)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此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现就公司出售云印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印技术”)部分股权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出售云印技术股份,有利于充分调动云印技术管理团队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其公司治理水平。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股权转让金额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评估机构的估值结果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市场规则。关联债务已制定明确的分期偿还计划,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房桂干、魏雄文、陈菡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