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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67:山鹰纸业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6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8-131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
            及注销部分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1、2016年9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9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56、临2016-059和临2016-062)。

  2、2016年9月21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9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68)。

  (二)股票期权授予及调整情况

  1、2016年11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5名调整为82名,股票期权总数由5,980万份调整为5,823万份,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11月1日。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11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73、临2016-074、临2016-075和2016-076)。

  2、2016年11月11日,公司首次授予的5,823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11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77)。

  3、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226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剩余的494万份预留股票期权不予授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3月29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013)。

  4、2017年5月22日,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登记手续,授予数量226万份。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5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026)。

  5、2017年7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3元/股调整为2.905元/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71元/股调整为3.685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
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7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040、临2017-041)。

  6、2018年6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05元/股调整为2.772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85元/股调整为3.552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8-055)。

    (三)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2名调整为74名,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823万份调整为5,437万份。鉴于在符合行权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中,有14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0名,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06万份。公司收回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54.8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剩余3,262.2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12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103、临2017-109)。

  2、2018年6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名调整为4名,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万份调整
为91万份。鉴于在符合行权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2017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名,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4.25万份。公司收回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6.25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后,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剩余45.5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8-056、临2018-057)。

  3、2018年12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74名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应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剩余两期股票期权数量共216万份。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4名调整为70名,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剩余两期股票期权数量由3,262.2万份调整为3,046.2万份。鉴于上述70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2017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不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应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本期期权权益共54.6万份。可行权的69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权,应注销其对应的本期期权权益18.6万份。上述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289.2万份。

  综上,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7名,行权权益为1,449.9万份。本次行权及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剩余1,523.1万份。

  董事会同意上述67名激励对象行权,并确定行权日为2018年12月28日,行权数量为1,449.9万份。本次行权将采用批量行权方式。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12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
2018-131、临2018-132)。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和数量

  1、2018年12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74名激励对象中,激励对象张永春、滕章生、孙后年和林金玉4人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应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剩余两期股票期权数量共216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74名调整为70名,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剩余两期股票期权数量由3,262.2万份调整为3,046.2万份。

  2、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达标”,可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分批次行权;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不达标”,则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期权由公司注销。鉴于激励对象杨昊悦2017年度个人综合考评不达标,取消其当期行权额度,期权由公司注销,合计54.6万份。

  3、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中,激励对象汤寿瑜和彭涛2人自愿放弃行权,应注销其对应的本期期权权益18.6万份。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289.2万份。注销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剩余2,973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74名激励对象中,鉴于4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权及1名激励对象2017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应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