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 2021-008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02 月 20 日以电话、传真或
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03 月 10 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988 弄虹桥万科中心 2 号
楼 9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韶颖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251,078,318.81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
25,107,831.8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62,131,895.49 元,减 2019 年度利润已
分配的 146,158,577.04 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041,943,805.38 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回报的现状,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同意以2020 年分红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0.80 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利润金额将根据分红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数进行
计算,结余部分至下年度分配。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2,561,036,28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4,882,902.7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1.36%。
董事会对该分红方案的意见如下:
1、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扩张对资金的需求
随着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将继续坚持精选深耕的战略布局,拓新扩张,加速推进纵深化发展,加快专用系列新兴产品线研发推进,多元化探索主营延伸领域创新拓展,进一步强化公司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力。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长期战略目标,保持合理资金比例以促进自身稳定发展。
2、公司所处行业及发展阶段对资金的需求
公司所处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虽然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来看,整体处于成长期上升期,各项业务有序开展,市场布局稳步推进,但在疫情影响下的特殊期间,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变化及市场行业竞争,更好保障公司稳健运行以及经营拓展的需要,保持合理的现金储备是公司分红方案考虑因素之一。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综合宏观经济影响、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业务发展、项目建设、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增加新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更好的长期回报投资者。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临 2021-010 号)。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2020 年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 2020 年度工作目标及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在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领取报酬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额共计 3,060.36 万元。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金额及发放方式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原每人税后 10 万元人民币/年,调整为税前每人 25 万元人民币/年,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公司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等按法律法规履行职权所需的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本标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按月发放。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全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量以及同行业审计费用水平,确定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20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 万元。
公司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量,并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临 2021-011 号)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增加土地储备的议
案》
同意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增加土地储备(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拍挂、联合招拍挂、在建工程收购、股权交易方式、参与一级土地整理或一、二级土地市场联动等方式获取土地储备),获取土地价款总额在人民币 300 亿元内。
上述增加土地储备额度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获批的额度内新增土地储备将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超过额度的除外。
在不超出以上年度土地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 2021 年度土地储备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并在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确定及调整开发经营方式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总计 50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总计 350 亿元。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
上述融资额度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在融资额度范围内的融资审批权限,凡在额度范围内自行与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签署融资合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融资事项,具体发生的融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定期报告披露要求进行披露。经以往股东大会核准已生效的相关融资待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可延用,但需按该次议案中所批准的额度执行。如在期间内需增加额度,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融资额度内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为自身融资作抵押及质押的议案》
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额度范围内,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
资产(包括不限于所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所属房产及厂房、存单、股权等)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或质押。
上述抵押质押授权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在融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抵押、质押等事项,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抵押、质押等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抵押质押有效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经以往股东大会核准已生效且在执行中的相关抵押质押待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可延用。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配合 2021 年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对 2021 年融资额度内的融资
提供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额度如下: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序号 担保对象(全资) 担保额度(万元)
1 东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20,000.00
2 西藏东和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0
3 成都皓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15,000.00
4 成都东原海纳置业有限公司 70,000.00
5 成都荣元圣和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0
6 远东川府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5,000.00
7 肇庆东原励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000.00
8 杭州东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0,000.00
9 南京东原天澄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
10 南京睿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0
11 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00.00
12 上海万企爱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5,000.00
13 湖北闳景达建材有限公司 60,000.00
14 武汉东原天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00
15 武汉瑞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0
16 长沙原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0
17 云南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0
18 重庆东原创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000.00
19 重庆泰之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1,000.00
20 重庆成方益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