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67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2月12日以电话和传真方
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12月
14日以通讯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所持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国有股权转
让竞拍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
资公司”)所持有的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东银”)60%国有
股权项目及间接持有拉萨置地行营销策划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拉萨
置地”)60%的国有股权项目转让竞拍事宜。截止2012年12月13日,南资公司
所持南方东银60%国有股权项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期限届满,目前报名
者仅产生公司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将与南资公司协商,采用协议方
式以挂牌价格人民币26,556.45万元受让成交。南资公司间接持有拉萨置地60%
的国有股权项目因挂牌期限延期至2012年12月17日到期,公司已报名参与竞
拍。
兹因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南方东银40%
股权的议案未通过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考
虑,鉴于上述成功取得南方东银60%国有股权项目协议方式成交资格,为增加对
南方东银的控股比例,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促使大股东盈利预测承诺生效,从而
更好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与控股股东东银集团再次商议,同意公司收购
东银集团所持南方东银40%的股权价值以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南
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60%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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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项目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12〕127号)评估价值基础上*95%, 收购价
格确定为16,819.085万元,并将该收购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贾浚、罗韶颖
回避表决。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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