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集团)通知,东银集团与盐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于2002年12月17日签订了“并购协议书”。根据并购协议,本次并购范围为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净资产,其中包括江动集团全资子公司盐城市江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并购完成后,东银集团、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东原)分别占江动集团股权的90%、10%;东银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将发生变化。
本公司第一、二、三大股东东银集团、江动科技、重庆东原分别持有本公司48%、15%、7.5%的股份,东银集团亦持有重庆东原70%的股份。本次并购完成后东银集团直接/间接持有本公司70.5%的股份。
上述关于东银集团并购江动集团事宜尚需报请国家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对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作进一步披露。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