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12 月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议程
1、 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签到登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介绍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3、宣读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选举吴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讨论并审议大会议案;
5、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逐项进行投票表决;
6、统计并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7、通过交易所系统统计并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最终表决结果;
8、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9、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0、签署会议文件;
11、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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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
为确保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不计入出席会议人数且其股份额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数。特殊情况下,应经大会工作人员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为保证会场秩序,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由主持人视情况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三、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本次会议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 1
关于选举吴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董事: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及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吴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吴云先生,男,中国国籍,1980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2003 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中药研究所研究员、制剂研究所研究员、中药天然药
物新药研究所所长;2017 年至 2019 年 12 月任公司研究院研发总监;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请审议。
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实施细则。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为 34.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具体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八十七条 第八十七条
…… ……
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均可以采用累积 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应当采用累积投
投票制,即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通 票制,即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通过 过网络投票的公众股股东(以下简称“出 网络投票的公众股股东(以下简称“出席 席股东”)所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可以全 股东”)所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可以全部 部投向一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分 投向一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 散投向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在董事、 投向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在董事、监 监事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采取 事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采取差
差额选举方式。 额选举方式。
…… ……
请审议。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