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选举吴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补选吴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经审阅吴云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吴云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同意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吴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陈凯先、董强、许敏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