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1-037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年 10 月 2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实施细则。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为 34.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具体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八十七条 第八十七条
…… ……
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均可以采用累积 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应当采用累积投
投票制,即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通 票制,即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通过 过网络投票的公众股股东(以下简称“出 网络投票的公众股股东(以下简称“出席 席股东”)所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可以全 股东”)所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可以全部 部投向一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分 投向一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 散投向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在董事、 投向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在董事、监 监事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采取 事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采取差
差额选举方式。 额选举方式。
……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