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
在厦门市展鸿路 81 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 A 座 21 层本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8 人。董事邓英杰女士因公务无法出席,委托董事黄长庚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度总
裁班子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度财
务决算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钨业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厦门钨业 2020 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
《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制定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详见公告:临-2021-016《厦门钨业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未来三
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钨业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在保持自身稳健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强调现金分红,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6,521.37 万元,主要包括:信用减值损失 5,823.85 万元,存货跌价损失 10,553.69 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43.38 万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0.45 万元。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
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见公告:临-2021-017《厦门钨业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的公告》。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执行新
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
详见公告:临-2021-018《厦门钨业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 年度融
资方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 80 亿元(折合人民币,实际用款余额,不含债券融资),并授权总裁在此金额内决定和签署融资合约,授权期间自 2021 年 3
月 29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包含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52,400 万元(折合人民币,最高担保余额)的金融机构融资保证担保(其中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 20,000 万元、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15,000 万元、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 20,000 万元、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 90,000 万元、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8,000 万元、九江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25,000 万元、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万元、成都虹波钼业有限责任公司 15,000 万元、成都鼎
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万元、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5,000 万元、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6,400 万元、百斯图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30,000 万元、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15,000 万元、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元、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5,000 万元、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 5,000 万元、福建省长汀卓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元、漳州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 万元、佳鹭(香港)有限公司 21,000 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决定和签署担保手续,授权期间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规避担保风险,对控股比例 90%(不含 9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约定如出现担保损失,担保损失由控股子公司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1-019《厦门钨业关于 2021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厦门朋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厦门朋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折合人民币,最高担保余额)的金融机构融资保证担保。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1-020《厦门钨业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厦门朋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金鹭硬质合金(泰国)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金鹭硬质合金(泰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折合人民币,最高担保余额)的金融机构融资保证担保。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1-021《厦门钨业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金鹭硬质合金(泰国)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日本金鹭硬质合金株式会社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日本金鹭硬质合金株式会社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折合人民币,最高担保余额)的金融机构融资保证担保。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1-022《厦门钨业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日本金鹭硬质合金株式会社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厦门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厦门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折合人民币,最高担保余额)的金融机构融资保证担保。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1-023《厦门钨业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厦门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为其控股子公司三明厦钨新能源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折合人民币,最高担保余额)的金融机构融资保证担保。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1-024《厦门钨业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为其控股子公司三明厦钨新能源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为其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鸣鹭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鸣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折合人民币,最高担保余额)的金融机构融资保证担保。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1-025《厦门钨业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为其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鸣鹭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十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为其全资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折合人民币,最高担保余额)的金融机构融资保证担保。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