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5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决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延长至 2024 年 2 月 7 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方
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