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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 2022-003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静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亿晶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认
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关联董事李静武、张婷、陈芳、刘强、祝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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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1.00元。
关联董事李静武、张婷、陈芳、刘强、祝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关联董事李静武、张婷、陈芳、刘强、祝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勤诚达投资” )。
勤诚达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关联董事李静武、张婷、陈芳、刘强、祝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70元/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1月1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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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李静武、张婷、陈芳、刘强、祝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352,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
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行为, 则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
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关联董事李静武、张婷、陈芳、刘强、祝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6) 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
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锁定期
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锁定期届满后减持需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联董事李静武、张婷、陈芳、刘强、祝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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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2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1 常州年产 5GW 高效太阳能组件建设项目 85,650.62 70,240.00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 60,000.00 60,000.00
合计 145,650.62 130,24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
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
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
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
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关联董事李静武、张婷、陈芳、刘强、祝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关联董事李静武、张婷、陈芳、刘强、祝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 9)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
老股东共享。
关联董事李静武、张婷、陈芳、刘强、祝莉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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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有效。
关联董事李静武、张婷、陈芳、刘强、祝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各子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
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
关联董事李静武、张婷、陈芳、 刘强、祝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亿
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
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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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关联董事李静武、张婷、陈芳、刘强、祝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亿
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自 2015 年 1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募集资金到账后,最近五个
会计年度内( 2016 年-2020 年)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
因此,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 2007】 500 号)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须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关联董事李静武、张婷、陈芳、刘强、祝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亿
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2年-2024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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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 2013】 43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 2012】 37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 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关联董事李静武、张婷、陈芳、刘强、祝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亿
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 2013】 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 31 号)等法律、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审慎、客观的分析,并制定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
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