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审议:
经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李新战先生、苗红强先生、王拥军先生、李晓东先生、翟居付先生、李慧玲女士、高富娥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新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苗红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拥军先生、翟居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晓东先生为公司销售总监,李慧玲女士为董事会秘书,高富娥女士为公司采购总监,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出席委员签字: 郑远民 张选军 任文艺
2024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