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09-01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位于济源市克井镇佃头村的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受让土地使用权的目的是解决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土地问题,实现资
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况
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2009 年7 月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河南豫光金
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豫
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拥有的位于济源市克井镇佃
头村的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豫光集团持有公司42.24%股权,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杨安国先生、翟延
明先生、李继红女士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其余6
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符合本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3 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 万元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5,018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安国
成立日期:1997 年4 月9 日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煤炭机械、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贵金属冶炼(国
家专项审批项目除外);氧化铅、安全帽(塑料T3 类)的生产及销售;进出口贸
易;铅酸蓄电池、极板及蓄电池配件、磷肥的生产与销售;废旧铅蓄电池的回收
(凭证经营)(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豫光集团拥有的济源市克井镇佃头村四宗土地使用权,即济
源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济国用(2002)字第107 号、济国用(2002)字第108
号、济国用(2002)字第109 号、济国用(2002)字第106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济国用(2002)字第107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项下土地面积29224.61 平方米,济国用(2002)字第108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项下土地面积9035.22 平方米,济国用(2002)字第109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项下土地面积2158.13 平方米,济国用(2002)字第106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项下土地面积20363.68 平方米。上述四宗土地总面积60781.64 平方米,土地
用途均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使用期限至2021 年3 月8 日。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四宗土地均位于济源市克井镇佃头村,面积分别为:29224.61
平方米、9035.22 平方米、2158.13 平方米、20363.68 平方米。济源市金土地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9 年4 月11 日为基准日对上述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并出具
了济土估(2009)(估)字第58 号《土地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宗地
单价
(元/平方米)
面积
(平方米)
总价
(万元)
宗地1 113.75 29224.61 332.43
宗地2 113.75 9035.22 102.78
宗地3 113.75 2158.13 24.55
宗地4 113.75 20363.68 231.64
合计 60781.64 691.4
经评估,上述四宗土地评估值为691.4 万元,双方以此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陆佰玖拾壹万肆仟元整(RMB 6,914,000)。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截至于2021
年3 月8 日。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解决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土地问题,实现资源的合理配
置和有效利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土地受让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土地使用权受让交
易所涉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我们同意公司受让豫光集团土地使用权,同意双方签订《济源市国有土地使
用权转让合同书》。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济源市金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济土估(2009)(估)字第58 号
《土地评估报告》;
2、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次董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