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09-01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2009 年7 月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受让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土地使用权受让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河南
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先生、翟延明先生、李继红女士
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6 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 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
0 票,占投票总数的0%。
二、关于与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的议案
该交易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 上《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乌拉特后旗瑞峰
铅冶炼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亮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8 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 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
0 票,占投票总数的0%。2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