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扈永刚 张 军 王兴军
陈刚 宋以钊 焦守华
孙宗彬 顾维军 葛承全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目录...... 6
释义...... 7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8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8
二、本次发行概要...... 9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5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2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7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意见...... 29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9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9
第四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31
第五节 备查文件...... 36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山东药玻 指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枫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发行人会计 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上会会计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9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2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延长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9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22 年 9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
2022 年 8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山东药玻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2 年 8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2 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 2022 年 11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
第 10921 号),截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止,中信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
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 1,866,494,691.54 元。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及承销费(含税)
后的上述认购款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
根据上会会计师 2022 年 11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
第 10922 号),截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止,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6,494,691.5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174,380.88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2,320,310.66 元,其中新增股本 68,646,366.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773,673,944.66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办理。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68,646,366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 178,490,324 股。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
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7.19 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人民币 23.46 元/股。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866,494,691.5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4,174,380.8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2,320,310.66 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7.19 元/股,发行股数68,646,366 股,募集资金总额 1,866,494,691.54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8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562,339 259,999,997.41 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429,201 201,999,975.19 6
3 鹿成滨 7,355,645 199,999,987.55 6
4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252,298 169,999,982.62 6
5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3,677,822 99,999,980.18 6
Association
6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3,677,822 99,999,980.18 6
企业(有限合伙)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96,873 95,079,976.87 6
8 UBSAG 3,457,153 93,999,990.07 6
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42,258 79,999,995.02 6
10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 2,611,254 70,999,996.26 6
华精选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00,919 67,999,987.61 6
1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42,624 66,414,946.56 6
湖南迪策鸿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13 公司-湖南迪策鸿石私募证券投 2,206,693 59,999,982.67 6
资基金
14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2,206,693 59,999,982.67 6
公司
15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06,693 59,999,982.67 6
16 上海君和同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 2,206,693 59,999,982.67 6
(有限合伙)
17 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 2,206,693 59,999,982.67 6
(有限合伙)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8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 2,206,693 59,999,982.67 6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68,646,366 1,866,494,691.54 -
(六)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