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33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织金能源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将所持有的织金菲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81.952%股权以不低于相应资产评估值(尚未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后续将及时补充披露)的价格进行转让,最终转让价格及交易对象经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竞价后确定。
本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织金菲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借款,将因本次交易被动形成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财务资助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系本次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的前置条件。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织金菲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织金能源”)系织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公司。鉴于织金能源建设及运营项目前期垫资大,为缓解资金压力,同时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优化投资布局,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织金能源 81.952%股权以不低于相应资产评估值(尚未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后续将及时补充披露)的价格进行转让,最终转让价格及交易对象经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竞价后确定;授权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不限于织金能源资产评估、相关协议的签署等)。
本次交易如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织金能源股权,织金能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织金能源日常经营产生的借款,将因本次交易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系本次织金能源 81.952%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的前置条件。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象将经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竞价后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织金能源 81.952%股权,交易类别为出售资产。
(一)织金能源基本情况
1. 法定代表人:汤丰
2.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 公司注册资本:9,000 万元人民币
4. 公司成立时间:2015 年 12 月 25 日
5. 注册地: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茶店乡先锋村移民街组
6. 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行管理;垃圾处理;烟气处理;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再生利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及环保产业相关项目的开发投资)。
7. 织金能源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 2021 年末(经审计)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0,590,024.31 424,020,947.94
负债总额 328,374,531.78 347,885,328.26
净资产 72,215,492.53 76,135,619.68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7,981,882.33 9,124,163.35
净利润 764,198.90 3,401,988.86
注: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
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
8. 当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375.68 81.952
贵州织金和世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1,624.32 18.048
合 计 9,000.00 100.00
(二)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本次拟转让的织金能源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
让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以至
于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待评估工作完成后补充披露。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尚未签订,待正式签署后补充披露。
五、涉及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如本次交易完成)日常经营性借
款的延续。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织金能源向本公司借款本金余额 28,993.47
万元,未支付利息 280.11 万元,合计 29,273.58 万元。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织
金能源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障其正常运营,不排除在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及期限内继续对其拆借资金。
为最大限度降低或规避织金能源拆借资金不能及时足额清偿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在股权受让意向方寻找过程中,均考虑实力强、资金优、信用佳、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业绩多的企业,同时对意向方进行深入的背景调查与充分的前期沟通。
(二)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设置不低于以下条件的还款保障条款,相关条款内容将在交易各方协商定稿后及时披露:
1. 本次交易股权过户完成日起 30 日内,织金能源向本公司全额支付本公司
向其拆借的资金余额,不计息。超过 30 日支付拆借资金的,本公司按不低于 5%的年利率收取利息(具体利率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
2. 受让方需在本次交易股权过户完成日起 12 月内,协助织金能源按照前一
条所述向本公司全额清偿上述借款本息。若股权转让协议签署 12 个月后,受让方未能协助织金能源清偿上述全部借款本息,本公司有权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受让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总转让价款 20%的标准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至借款偿清前,将织金能源的收费权质押给本公司,土地等资产抵押给本公司。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相关的员工安置方案已经织金能源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会因本次交易的完成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1.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如本次交易完成)日常
经营性借款的延续。该日常经营性借款事项已于 2022 年 3 月经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 公司为保障本次财务资助资金及时足额收回拟采取的相关措施,具备可行性,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且公司董事会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我们未发现存在或潜在重大风险,亦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织金能源运营项目前期垫资大,为缓解资金压力,同时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优化投资布局,根据 “轻资产、低负债、高科技”的发展理念,本公司决定转让织金能源 81.952%股权。
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为织金能源提供担保、委托织金能源理财等情况。
本次交易对像、价格等尚不能确定,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等待交易完成(如)将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