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
第 2 号——重大资产重组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菲达环保 证券代码 600526
交易类型 购买 √ 出售 □ 其他方式 □
交易对方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是 √ 否 □
上市公司拟向杭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紫光环保 62.95%的股权。
本次重组概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持有紫光环保 35.00%的股权。本次重组完成后,标
的公司紫光环保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紫光环
保 97.95%的股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
判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的比例达到
的依据
50%以上,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拟向杭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紫光环保 62.95%的股权。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持有紫光环保 35.00%的股权。本次重组完成后,标
的公司紫光环保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紫光环
保 97.95%的股权。
根据天源评估出具的紫光环保 100%股权的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
方案简介 【2021】第 0411 号),天源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
紫光环保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取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紫光环保
100%股权价值的评估结论。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紫光环保 100%股权的
评估结果为 145,421.06 万元,较其账面净值 111,903.50 万元增值 33,517.56
万元,增值率为 29.95%。以此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的标的资
产紫光环保 62.95%股权交易作价为 91,542.56 万元。
序号 核查事项 核查意见 备注与说明
是 否
一、交易对方的情况
1.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
1.1.1 点、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实际情况是否 √
相符
1.1.2 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 √
1.1.3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是否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不适用
区的永久居留权或者护照
1.1.4 交易对方阐述的历史沿革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
不存在任何虚假披露
1.2 交易对方的控制权结构
1.2.1 交易对方披露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是否全面、完整、 √
真实
如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或没有开展实际业务,是
1.2.2 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 不适用
情况
1.2.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及其他管理人的 √
基本情况
1.3 交易对方的实力
1.3.1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从事的主要业务、行业经验、 √
经营成果及在行业中的地位
1.3.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
1.3.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情 √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等
1.4 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
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过行政 √
1.4.1 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罚或
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是否未受到与 √
证券市场无关的行政处罚
交易对方杭钢集团
持 有 杭 钢 股 份
交易对方是否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 (600126)45.23%
1.4.2 股权,为杭钢股份
控股股东
如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合规运作情
况,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利用 √
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等问题
1.4.3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
1.5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1.5.1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 交易对方系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
1.5.2 交易对方是否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 √
理人员的情况
1.6 交易对方是否承诺在限定期限内不以任何形式转 √
让其所持股份
1.7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为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情形 √
二、上市公司重组中购买资产的状况
(适用于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对已设立企业增资、接受附义务的赠与或者托管资产等情况)
购买资产所属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范 √
2.1 围
若不属于,是否不存在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因 不适用
素
2.2 购买资产的经营状况
2.2.1 购买的资产及业务在最近 3 年内是否有确定的持续 √
经营记录
2.2.2 交易对方披露的取得并经营该项资产或业务的时 √
间是否真实
2.2.3 购买资产最近 3 年是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2.3 购买资产的财务状况
2.3.1 该项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
2.3.2 收入和利润中是否不包含较大比例(如 30%以上) √
的非经常性损益
2.3.3 是否不涉及将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增加且数额 √
较大的异常应收或应付账款
2.3.4 交易完成后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的负债比例过大 √
(如超过 70%),属于特殊行业的应在备注中说明
2.3.5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将承担重大担保 √
或其他连带责任,以及其他或有风险问题
2.3.6 相关资产或业务是否不存在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 √
载;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4 购买资产的权属状况
2.4.1 权属是否清晰
标的公司存在部分
是否已经办理了相应的权属证明,包括相关资产的 房屋未取得权属证
2.4.1.1 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或其 √ 书的情形,相关情
他权益的权属证明 况已在重组报告书
中披露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前述资产是否不存在政 √
策障碍、抵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2.4.1.2
是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重 √
大风险
2.4.1.3 该资产正常运营所需要的人员、技术以及采购、营 √
销体系等是否一并购入
2.4.2 如为完整经营性资产(包括股权或其他可独立核算
会计主体的经营性资产)
2.4.2.1 交易对方是否合法拥有该项权益类资产的全部权 √
利
2.4.2.2 该项权益类资产对应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 √
属是否清晰
2.4.2.3 与该项权益类资产相关的公司发起人是否不存在 √
出资不实或其他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