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4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概述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2.95%的股份、向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江省环保集团象山有限公司5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2021年8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82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的临2021-040号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予以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本次重组标的公司涉及的子公司较多,相关事项仍待进一步核查、确认、补充及完善,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8月30日(含)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临2021-043)。延期回复期间,公司积极推进《问询函》所涉问询事项的回复工作,认真落实《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本次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是否能够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