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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1号高科技厂房
配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1-29楼)
公告时间:2009 年 8 月 14 日1-2-2
声 明
本配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
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配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法定英文名称:CHANGYUAN GROUP LTD.
法定代表人: 许晓文
股票代码: 600525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长园集团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1 号高科技厂房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F 栋5 楼
邮政编码: 518057
电 话: 0755-26717828/26719476
传 真: 0755-26739900
公司网址: http://www.changyuan.com
电子邮箱: szchangy@public.szptt.net.cn
二、本次发行要点
(一)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表决通过;鉴于公司2007 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的配
股基数发生了变化,本次配股方案相应作了调整,调整方案也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09 年4 月3 日,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配股的
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
本次配股亦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 722 号文核准。1-2-3
(二)本次发行基本条款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以发行前总股本166,586,420 股为基数,按10:3 的
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最大可配售股份总额为49,975,926 股;
4、公司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认配承诺:控股股东长和投资、第二大股东
深圳国投承诺在公司实施本次配股方案时,将按配股股权登记日所持股份数量以
现金全额认配本次配股应认配的股份;
5、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1)配股价格:8.88 元/股;
(2)定价依据
A.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和市盈率情况
B.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C.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
D.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7、发行方式:对无限售条件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对有限售条件股
东采取网下定价方式;
8、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4,378 万元;
9、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42,813 万元;
10、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帐户:
户名: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
帐号:44201515200052505315
三、承销方式与承销期
本次配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承销期间:2009年8月14日至2009年8月27日。1-2-4
四、发行费用
根据本次配股的工作安排,发行费用初步预算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1168
律师费用 60
会计师费用 187
路演推介费用 30
信息披露费用 100
登记验资费用 20
发行费用合计 1565
五、本次配股发行的日程安排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8月18日(T日),相关安排如下:
交易日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T-2 日)
2009 年8 月14 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发行公告等正常交易
(T 日)
2009 年8 月18 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1 日)~(T+5 日)
2009 年8 月19 日至
2009 年8 月25 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股提示
公告(5 次);网下配股于T+5
日下午15:00 截止
全天停牌
(T+6 日)
2009 年8 月26 日
获取保荐机构清算数据,网下
验资,确定老股东认配比例;
发行成功,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发行结果公告日
(T+7 日)
2009 年8 月27 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
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
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
改本次发行日程。1-2-5
六、本次配股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将尽早申请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流通。
七、本次配股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 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晓文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1号高科技厂
董事会秘书: 倪昭华
证券事务代表: 刘栋
电话: 0755-26719476
传真: 0755-26739900
2、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益民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1-29楼
保荐代表人: 陈波 许劲
项目协办人: 洪华忠
项目组成员: 程超 沈伟 俞军柯
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910
3、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经办律师: 许志刚 邹晓冬
电话: 0755-33206999
传真: 0755-33206888
4、发行人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负责人: 葛明
注册地址: 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经办会计师: 谢枫 严俊峨
电话: 0755-25028056
传真: 0755-25026072
5、股份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1-2-6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754185
6、收款银行:
名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帐号: 216200100100170756
开户行: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7、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28191-2-7
第二节 主要股东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止2009 年6 月30 日,公司总股本为166,586,420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420,721 29.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 49,420,721 29.67%
人民币普通股 117,165,699 70.33%
无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 117,165,699 70.33%
总股本 166,586,420 1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股)
1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 60,450,000 36.29% 49,420,721
2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7,576,351 16.55% 0
3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成长优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77,946 2.51% 0
4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557,307 2.14% 0
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沪
2,981,335 1.79% 0
6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800,000 1.68% 0
7 许晓文 2,125,061 1.28% 0
8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
投资基金
2,000,000 1.20% 0
9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1,335,863 0.80% 0
10 原绍彬 1,200,000 0.72% 0
合 计 108,203,863 64.96% 49,420,7211-2-8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财务数据引自按新会计准则编制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
司2006—2008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2009 年1-6 月财务报告。
一、报告期内简要合并财务报表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9.06.30 2008.12.31 2007.12.31 2006.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0,120,593.50 157,426,411.13 215,662,520.42 101,517,803.71
应收账款 347,628,898.44 297,684,9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