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90,145.40 万元,投资消费类电子智能检测设备扩建项目、半导体贴装及检测设备扩建项目等项目。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材料。
二、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等一直在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综合考虑经营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等诸多因素,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本次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将进一步实行产业聚焦,实施以智能电网设备系统及能源科技装备和技术服务为主,消费类电子智能装备为辅的“新一主一辅”发展战略。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